国家出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振兴文化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发展专项政策的提出,给宜宾非遗保护和文化发展带来了政策的支撑,同时也规范了宜宾非遗保护和文化发展动态与方向。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教育部门应将优秀的非遗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学体系,激发青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地方高校参与到本土非遗传承教育工作中,既是地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需要,也是地方高校发展的需要。
四川省先后发布了《中共四川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重要文件,对宜宾非遗保护和文化发展具有更贴切的指导意义,是地方文化发展更具特色的政策指导。
为了更好地促进宜宾文化发展,宜宾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从宜宾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宜宾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文化产品,重点发展一批实力强大的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产业集团,在产业品牌建设方面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品牌,在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方面,要建设一批优势基地作为标兵,根据区域特色优势来打造,形成独特的地方特色,产业特色,突出文化产业的内涵发展,形成整体实力日益增长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态势。
宜宾学院从制度、政策、经费上大力支持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学校制定了《宜宾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实施办法》, 明确程建设内容、建设成果、 项目管理方式,项目成果与考核要求、项目经费支持等具体要求。学校对应用型示范课程在教学经费投入、人才引进和师资培训、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条件改善、图书资料购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大力支持应用型示范课程团队积极聘请校外知名的学者、教授,以及相关业界精英来校指导课程建设、共同设计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和手段。支持应用型示范课程教师到企业以及研发部门参与生产和实践活动,积极引进有行业背景和较强实践能力人才。对各级应用型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学校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划拨配套经费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用于课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