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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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课程自开设以来,特别是2016年立项校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以来,在宜宾学院以及法学院领导的关心下,课程组教师积极实施教学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同类学科的课程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一)实施案例教学。2015年取得省级教改项目《互动式案例教学在刑法学中的应用》为切入点,结合法学专业“应用型、实践性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实施案例教学。具体举措:一是先后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宜宾市的律师事务所,借阅刑事案件的侦查卷宗,通过扫描,组建了刑法学案例库。通过真实案例的运用,便于学生直观了解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流程;二是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共同编写了《刑法学案例教程》,配合刑法学教材实施案例教学;三是利用网络等资源,为帮助学生应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组教师编写了《刑法学法考攻略》。

(二)以科研(平台)促进教学。依托《刑法学》教学团队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自2014年成立以来,通过对外发布课题、组织全国性学术会议、出版论著,通过与四川省司法厅、宜宾市司法局长期以来形成的紧密工作关系,目前,该中心已经成为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智库,多次受四川省司法厅委托从事课题调研、业务培训。课程组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四川省司法厅、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江安县人民政府、珙县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的采纳。该团队自课程立项以来,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出版著作3部,发表科研论文20余篇。

在宜宾市政法委的牵头下,依托《刑法学》教学团队而组建的宜宾市刑法学研究会,将宜宾市公、检、法、司以及监狱等系统从事刑事法学研究与实践的人士聚集在宜宾学院,通过举办学术会议、专题探讨、疑难案件论证(课程组肖乾利教授、邓中文教授参与了轰动全国的宜宾市章某被绑架胁迫杀人案件)等形式,扩大了我校刑法学学学科的学术影响力。

在宜宾学院法学院与宜宾市司法局2015年共同成立“宜宾市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站”(川南高校第一个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站)后,课程组教师带领学生定期与不定期的从事社区矫正对象帮教活动,既为教师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提供了素材,又锻炼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与调查研究能力,为此,法学院最近几年学生成功申报社区矫正等刑法方向的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有30余个。

(三)注重知识应用。法学是应用性、实践性最为凸显的学科。特别是每年一度的法律职业职业考试,倒逼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必须进行教学改革,实现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为此,《刑法学》课程组除了采用常规的理论讲授教法外,探索采用“法条→原理→案例→学术→毕业论文”即“五步教学法”。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研习法条。教师引导学生掌握法条中关键字词含义及立法精髓;第二步,是教师在课堂上结合教材凝炼出基本原理,梳理出理论框架以及知识点,让学生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第三步,是利用组建的案例库,实施案例教学,将抽象、晦涩的理论与真实的个案比对,让学生领悟该案定罪之依据、量刑之裁量、执行之程序。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教师归纳出争议焦点后,展开课堂辩论,实施模拟法庭课堂化;第四步,是结合讲授知识点,介绍该知识点的学术前瞻,让学生能知晓该知识点(制度或理论)在当下的“应然”与“实然”,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第五步,是在毕业论文撰写或大创项目申报环节,配合法学院多年来要求毕业论文“真题真做”,提倡对现实热点问题通过调研找寻解决路径,要求学生一旦选用刑法学课程组提供的毕业论文或大创项目选题,只能撰写真实案例评析、真实裁判文书评析或者调研报告,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前述探索,构成了2017年法学院“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构建---以新建地方本科高校法学专业为视角”教学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成果在2018年获得四川省高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四)服务地方成效明显。《刑法学》课程组教师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之需要,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与学科背景,在服务地方方面成效显著。如,刘廷华、肖乾利、邓中文受聘为宜宾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宜宾市监察委专家委员会成员,肖乾利、邓中文受聘为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部分教师作为兼职律师、仲裁员、人民陪审员,部分教师挂职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宜宾市中级法院、宜宾市司法局,部分教师受四川省司法厅委托从事调研活动、多数教师受邀请对地方党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依托课程组成员组建的社区矫正研究中心多次与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宜宾市司法局共同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等等,不仅体现了课程组服务地方的显著成效,而且彰显了课程组与地方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为此,依托《刑法学》课程组成员而组建的宜宾市刑法学研究会在2016年获得四川省政法委“科研先进集体”表彰。